供方需主動按AAC要求申報其是否為AAC關聯供應商,如下被視為關聯供方:
1. AAC現任職員是直接供方投資者
2. AAC現職員在供方兼任職務
3. AAC現職員主要親屬是投資者
4. AAC現職員親屬在供方任職的
5. 前AAC職員,成為供方直接或間接投資者,或親屬在供方任職的